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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普人才政策25年:体系与展望

文章来源:科普所 作者: 赵菡 任嵘嵘 发布时间:2019-10-30 09:42

内容摘要
       科普人才政策的颁布和施行对科普事业的发展和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具有导向作用。自1994年以来,经历了25年的发展,我国的科普人才政策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发展和保障体系。本文以1994年至2018年期间109份国家层面的科普人才政策为研究样本,借鉴相关人才政策体系研究,对科普人才政策关键词进行聚类整合等分析,并对我国科普人才政策体系提出展望。
一、科普人才政策概况
       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首次把大力培养科普人才和建设专业科普队伍列为国家重点发展目标,自此,科普人才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开展起来。我们对1994-2018年我国科普人才政策的109份政策文本提取关键词进行分析,得到我国科普人才政策概况如下。
       从科普人才政策发文数量情况来看,在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将普及科学技术和发展科普人才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之前,科普人才政策年发文量不超过两篇。自2002年之后,科普人才政策发文量大幅度波动增长,且总体增长速率较快;发文量基数变大,年发文量最高为12篇,分别为2011年和2016年。
       科普人才政策文种构成多种多样,我国当前的科普人才政策文本主要以要点类、规划类和意见类为主。1994年-2018年,要点类文本发文量占比最大,为27%;其次为规划类和意见类文本,占比分别为18%和17%;再次为通知类文本,占比13%,其他类型文本合计占比25%。文本形式直接影响科技政策执行的效果,通常来说,规划类文件旨在总体把控政策的发展方向,执行周期较长;通知类文件是用于公布科普人才建设的注意事项等;要点、意见、办法及方案类文件则是阐述科普政策的实行细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科普人才政策文本效力,是指围绕科普政策,国家制定的比较细致的操作要点和指导方针以及政府部门的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等,保证科普人才政策的细化落实和针对性建设。一方面,政府各部门通过制定各项管理办法、指导性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对各行业和各领域科研创新团队的发展进行规范化管控,以保证科普人才的建设有切实的制度保障和条文依据,从法律制度层面给予长期稳定性指导和支撑;另一方面,通过制定部门工作文件和团体规定,确立部门工作要点,给予部门具体行动或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有力地保证了相关措施的顺利施行,提高政策、计划的执行效率和质量水平。截至2018年,科普人才政策发文中,部门工作文件的效力文本最多,达43份,团体规定的效力文本与部门规范性文件次之,分别达31份和19份,此3项是主体效力文本,占发文总量的85%。政策文本的效力概况基本与文种类别相对应,大部分都为部门和团体工作的指导性、细化性文本。
二、科普人才政策体系
       我国科普人才政策体系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人才培养、人才扶持、人才使用和人才服务。
       对于人才培养政策而言,主要包括培养方式和培养目标。培养方式是培养目标的实施途径,培养目标是培养方式的验证标准。一方面,为满足多层次人才发展的需求,将继续教育、产研结合等培养手段进行有机结合,综合提升科普人才的能力和素质。另一方面,人才培养的目标满足各领域、各层次的要求,使之做到科普人才完备式发展。
       对于人才扶持政策而言,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大资金支持,为人才的科普教育、培养、创作等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减免科普产业税收、完善科普产业市场机制等措施对科普人才进行创新创业的扶持与保护。通过激励机制和人才计划来加强科普人才从业的职业归属感,激发科普创作的潜力与激情。
       对于人才使用政策而言,主要包括队伍结构和方向配置两部分。对于队伍结构问题,通过专兼结合、专群结合、扩大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对人才结构进行优化。对于方向配置问题,通过加强科普成果转化效率,优化一带一路方面的科普人才配置,对科普的领域、区域进行有效调控。
       对于人才服务政策而言,主要包括职业发展以及发展环境两方面。职称改革和考核评价是科普人才职业发展最为关键的两个政策举措,职称改革使科普人才准确定位自己的发展方向,而考核评价能促使其找到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科普人才的社会流动和学科配置等提供参考。对于人才发展环境,可通过建设科普服务平台及专家库、保障知识产权等方式为其创造适宜的成长和发展环境。
三、科普人才政策体系发展展望
      (一)强化政策建设目标与媒介之间的协同
       科普人才政策应以实际需求为起点、以经济基础为依据、以国家战略为导向、以时代特征为旗帜,对各项科普人才政策的可行性、有效性和价值性进行审核把控,降低政策落实难度。
       加强国家及政府各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为政策的发展创造环境、减小阻碍;加大科普人才目标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和依靠的过程性、媒介性,政府各层级需加大重视程度,制定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创造必须的经济和政治条件;加大对科普人才事业发展的投入,切实强化政策目标与实施媒介间的联系、协同发展。
      (二)强化科普人才政策网络行为点之间的关联
       在不断创新、丰富和发展科普人才政策行为的同时,更要关注各政策节点之间的联系,尤其是加强新生性、创新性科普人才政策与其他主体科普人才政策间的关联性,杜绝新生性科普人才政策的自我消亡。
       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主动交流与协作,促进社会科普人才投入在资源、设施、信息方面的共建共享。加强各科普人才政策行为点的联系与结合,尤其是科普人才建设主体部分与边缘政策行为和新生政策行为之间的联系与配合。加快促进不同学科、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领域间的科普人才建设行为的协调与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政策协同效率和内部系统整合效率。建立丰富、紧密、高效、协同的科普人才发展系统网络,促进科普人才建设事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科普人才政策与国家其他人才政策之间的交叉融合
       加强科普人才政策与其他人才政策的结合及交流,建立多元化、深层次的交叉培养机制,提高人才的利用效率。加强科普人才政策系统与国家人才政策系统、科技创新政策系统等系统主体间的联系,提高科普人才政策的生命力与活力,确保科普人才政策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四)提高科普人才政策转化效率
       加快促进科普人才政策实施及转化速度,减少时滞。加强社会调研,以事实为依据制定切实可行、反应迅速的政策行为及体系,建立健全多主体协调共进发展及多体系交叉融合的执行机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创新科普人才政策的落地实施渠道与方法,强化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提高执行效率和政策效果,减小时滞,切实保证创新驱动科普人才发展。
      (五)多方位完善科普人才政策体系
       科普人才应以国家政府为监管依托,建立科普人才有机循环的发展体系,使科普人才的规划、配置、培训、考核、薪资、关系六大模块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及状况,制定具备时代性、创新性、科学性、长远性以及战略性的科普人才发展规划及施行策略;建立健全科普人才全社会、多领域、多学科的交叉流通和自由匹配机制,加强科普人才全方位配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以科普人才流通、配置和需求现状为依据,建立多元化的科普人才培训机制,加强科普人才培育在不同领域、不同区域等方面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建立一套系统的标准和体系,明确考核与评价的客观意义;保证薪资福利公平、合理的前提下,应对科普人才按照需求进行层次划分,从物质与精神等方面予以激励;将科普人才的劳动关系与流通配置、考核评价相结合,为科普人才的发展提供客观依据。
(供稿:赵菡 任嵘嵘)
         (单位:中国科普研究所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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